我院定于近期进行“交换机”招标工作,详细清单见附件。
参加投标厂商需具备以下资质:
1、凡具有法人资格,有生产或供应能力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(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,应有生产许可证)。
2、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、合作企业,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。
3、投标人须有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证书、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、有成功的项目案例、能提供很好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。
4、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、法令和条例。
5、投标人不应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邀请参加投标,否则招标人根据有关法律宣布为不合格。
6、投标人不得有偷漏税、偷工减料、以次充好、恶意竞争与欺诈等不良纪录。
7、投标人不得在以往投标过程中有串标、中标后毁约等不良纪录。
8、不得以个人或企业挂靠他人企业参与投标(但可以联合投标)。
9、如在中标后提供的供货与招标技术要求有差别,校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废标处理,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方负责。
有意愿的厂商请于2017年9月8日前联系基建后勤处,联系人:柳老师,联系电话:022-22410722、15602196033,电子邮箱:417849259@qq.com。资质文件邮寄地址: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1号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行政楼503室。
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
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
附表:交换机技术参数要求